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個體工商戶是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根據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類型、經營規模、經營特點等,對個體工商戶實施分型分類培育和精準幫扶”。今年1月,針對個體工商戶數量巨大、點多面廣、利益訴求多元化、發展水平差異化的特點,市場監管總局等15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全國推進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促進個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今年6月,按照總局指導意見,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各有關廳局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實施方案》,對各盟市開展此項工作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就是將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實施針對性幫扶措施。在分型基礎上,將經營狀況好、發展潛力大、社會認可度高的個體工商戶認定為“知名”“特色”“優質”“新興”四類個體工商戶,制定出臺針對“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專項扶持政策,加大培育力度。
二、起草過程
為扎實做好全盟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盟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專題調研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網絡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個體工商戶經營狀況、突出問題、政策需求等。通過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聯席會議的形式,充分聽取盟直相關部門和旗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的意見建議。經過反復研究以及多次征求意見,盟市場監管局會同盟發展改革委、工信局、財政局等17個部門以及事業單位印發《錫林郭勒盟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全盟開展此項工作進行細化部署。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總體要求、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幫扶、推進個體工商戶分類培育、工作要求四部分內容。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要求,錨定高質量發展目標,以分型明確服務重點,以分類發揮示范作用,聚焦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發展特點和突出訴求,加強政策精準供給和梯次幫扶培育,不斷提升個體工商戶穩定經營能力,提高整體生存周期、活躍度和發展質量,更好發揮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幫扶。分別以“提質增量”“擴容增優”“培優升級”為目標,從強化“生存型”創業指導、促進“成長型”發展壯大、推動“發展型”轉型升級等方面,提出了差異化幫扶措施。
(三)推進個體工商戶分類培育。從深化“知名”類品牌創建服務、給予“特色”類產業發展傾斜、扶持“優質”類傳統技藝傳承、加大“新興”類發展培育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培育政策。
(四)工作要求。要求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細化工作方案,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自愿原則,依法依規開展“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申報認定工作,做好經營數據、個人信息風險防控。包括加強組織領導、注重部門協同、堅持公正公開、規范執法行為、重視黨建引領和強化輿論宣傳等六個方面具體的工作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