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與體育局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促進青少年校園足球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圍繞強化足球育人功能、推動校園足球普及提高、深化足球領域體教融合等提出十條措施,進一步深化全區青少年校園足球高質量發展,助力教育強區、體育強區建設。
措施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廣泛開展足球運動,提高足球項目在體育課程教學中的占比。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需以班級聯賽為核心,構建科學課程體系。鼓勵建立校園足球名師工作室,開展校園足球文化節、文藝創作等特色活動,打造具有地區和民族特色的校園足球文化名片。
措施支持學校與青訓中心、體校和社會青訓機構共建梯隊,通過“集中訓練+校園輻射”的聚散結合機制,構建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職業俱樂部青訓中心、專業體校之間優勢互補的梯隊建設體系,培育一批高水平校園足球運動隊,創建自治區職業足球俱樂部,完善青訓體系。暢通足球人才成長通道,將實現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新型足球學校、足球學院等培養路徑的銜接貫通,搭建足球人才成長“立交橋”,推進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建設。同時完善“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以及“校長杯—旗縣長杯—盟市長杯—主席杯”雙四級校園足球賽事體系,優化校園足球品牌賽事活動,促進區域交流合作。
在師資隊伍建設方面,措施要求各地各校統籌體育教師和教練員崗位設置,招聘優秀退役運動員開展足球教學與訓練,探索為國際運動健將、國家運動健將等高水平人才引進創設綠色通道。通過設置專兼職教練員崗位、體育專業大學生實習支教、購買社會化服務、與專業機構合作等渠道補充足球師資力量,力爭三年內實現每所特色學校至少配備1名中國足協D級教練員。
在條件保障方面,措施明確各盟市、旗縣教育、體育部門要加大校園足球的經費支持力度,鼓勵支持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助力校園足球發展。同時,要探索足球場地小型化、多樣化和共享化使用方式,穩步增加校園足球場地建設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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