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
證書持有人遺失證書申請補發
或因境外就業申請換發證書
所持證書的職業(工種)
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
由原證書頒發機構負責審核辦理
補發或換發的證書
使用原證書編碼并在備注欄內注明
職業(工種)
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
不再補發或者換發證書
改由原證書頒發機構出具書面證明
載明原證書信息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為了推進“放管服”改革要求,對現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外的、社會通用性強、專業性強、技術技能要求高的職業(工種),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參考樣式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