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因此,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均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主辦???錫林郭勒盟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承辦???聯系電話:0479-8275018 0479-8272406
蒙ICP備06002797號???蒙公網安備15250202000163號??
網站地圖 政府網站標識碼:1525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