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盟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
一直以來,全盟法院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高度重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緊扣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積極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強化制度建設,升級訴訟服務。以建立健全制度為抓手,研究出臺《關于為全盟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涉營商環境案件甄別分析與質效監督實施辦法》等制度,在服務鄉村振興、法治政府建設、金融司法保護、紓困惠企、破產審判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制度措施,不斷拓展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深度和廣度。常態化召開企業座談會、開展走訪調研和“送法進企業”等活動,增進溝通交流,充分了解企業發展的司法需求,以及影響企業發展的法律問題和困難,明確重點、理清思路、共商對策。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各類市場主體訴訟需求,整合“移動微法院”“云上法庭”和12368熱線等平臺資源,優化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線上調解、網上繳費、智慧庭審、電子送達等系統功能,全力實現立案“不打烊”、審理“云端見”、執行“不掉線”。
二是更新司法理念,提升辦案質效。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依法尊重和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助力構建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2021年,全盟法院受理各類案件51248件,審執結46395件。中院受理4514件,審執結3954件。全盟法院結案率連續3年達到90%以上,各項綜合質效指標穩步提高,群眾滿意度、司法公信力持續提升。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的依法平等保護,中院與市場監管、知識產權部門建立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訴調對接機制,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高效多元化解知識產權糾紛。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在盟行署全力協調下,中院與盟發改委等16個部門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先后出臺《破產案件審理指南》《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操作規程》等制度,啟用破產案件“釘”平臺,優先適用網絡債權人會議,有效提升了破產案件審判質效。
三是規范執行行為,兌現勝訴權益。堅持把執行體制機制創新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突破點,深化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建立分段式、集約化、專業化辦案模式,不斷提升執行規范化水平。常態化開展專項行動,有效壓縮執行周期,靈活適用執行措施,順利執結一批涉企疑難復雜案件,依法適度懲治一批違約失信行為,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盡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替代性保障、執行和解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企業的不利影響。
二、“迎接二十大、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大討論活動開展情況
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錫盟中院牢固樹立被監督意識和“認責”意識,堅持把大討論活動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成立了由一把手擔任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內設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抽調精干警力實體化運作綜合協調、學習教育、開門納諫、案件辦理、制度建設、督導指導六個工作專班。確定“按圖指揮、掛圖作戰、臺賬跟蹤”工作思路,制定工作任務清單,全面呈現各環節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完成時限及進度情況,常態化加強統籌協調、工作調度和督導指導,確保兩級法院上下聯動,各項工作穩步有序推進。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扎實開展集中學習。第一時間制定學習計劃、編發學習材料,對學習教育的組織形式、時間內容、參加范圍等提出明確要求,以自治區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編印的《學習讀本》為主要內容,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學習“兩高兩部”工作要求和各項政策法規,通過領導帶頭學、分組集中學、培訓統一學、研討感悟學、案例實踐學,縱深推進政治教育、政策法規學習和典型案例教育,將學習教育貫穿活動始終,自上而下興起學習熱潮。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中院共開展中心組集體學習2次,集中專題研討1次,自學5次,各學習小組開展不同形式的學習活動13次。邀請黨校教授和資深法官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題講座和政策解讀,兩級法院累計參訓800余人次。通過集中學習,廣大干警進一步深刻認識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意義,堅定了為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的決心信心。
二是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推進研討檢視。堅持轉變觀念,轉換視角,暢通群眾訴求表達、解決、溝通、反饋渠道,通過在“兩微一端”發布調查問卷,設立征求意見箱,召開工商聯、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個體工商戶等參加的座談會、懇談會等形式,廣泛征集意見建議。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先后組織“開門納諫”“上門問諫”活動9次,發放調查問卷100余份,廣泛收集各類意見建議。堅持把研討檢視作為深化認識、更新觀念、排查整治的關鍵環節,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在廣泛開門納諫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聚焦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結合九個“是否”開展對照檢視,務求查擺問題精準、剖析原因深刻、解決措施有效。對收集到的問題及合理合法建議全面實行臺賬管理,建立問題清單、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截至目前已排查梳理存在問題23項并全部制定整改措施,收集整理報送典型案例2例。
三是注重成效轉化,提升群眾和市場主體獲得感。聚焦“推出一批重點舉措、解決一批突出問題、完善一批制度機制”工作目標,結合問題整改,中院出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28個方面舉措,各基層人民法院推出138項措施,努力從調、立、審、執等各方面鞏固提升工作成果。全面開通兩級法院涉企訴訟“綠色直通車”,推進涉企糾紛“一網通辦”“一次通辦”。積極推動“法院+”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協調工商聯等部門參與涉企糾紛訴前在線調解,指導太仆寺旗法院掛牌成立全盟首家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中心,正鑲白旗法院聯合司法局和銀行等部門成立金融糾紛調解委員會,烏拉蓋法院與哈拉蓋圖農牧場共同打造全盟首家國有農牧場“無訴分場”示范點,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四是加強條線督導,持續傳導責任壓力。堅持“上下聯動”“條塊結合”,設立督導專班、制定督導方案,分三個工作組三個階段,開展“四不兩直”督導指導。通過高標準、嚴要求對全盟13個基層法院“大討論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聯絡指導,及時幫助基層法院發現和解決問題,持續傳導責任壓力,確保兩級法院大討論活動走深走實。 ?
五是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全面打造多維度“大討論”活動宣傳陣地,常態化向社會大眾發布兩級法院開展大討論活動的舉措和成效,截至目前,全盟法院自媒體平臺發布大討論相關宣傳信息102條,各類外宣媒體采用474條。被“人民日報客戶端”等國家級媒體采用6條,“內蒙古長安網”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8條。深入企業開展普法宣傳,聚焦行業特點和存在問題“對癥下藥”。目前,已為各類市場主體提出有建設性、針對性的意見建議36條,促進企業健康良性發展,得到了相關市場主體好評。
下一步,全盟法院將進一步深刻認識職責使命,認真履行職能職責,縱深推進大討論活動,聚焦各類市場主體需求,不斷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