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行署各委、辦、局:
經行署同意,現將《“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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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2020年8月5日
“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8〕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等精神,結合我盟實際,就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方便企業、群眾“好辦事、辦好事”為目標,以企業、群眾辦成“一件事”為著力點,圍繞“一件事”線上線下“一次辦”,進一步完善標準、平臺、組織體系,建立系統聯動、協同共享機制,再造辦事流程,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流程標準化辦理、運行全過程標準化監管,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群眾獲得感滿意度持續提升,助力全盟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政務服務集成改革為引領,推動“一件事一次辦”落實,梳理企業群眾辦事涉及兩個以上窗口辦理的事項,形成“一件事一次辦”目錄清單,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實施一批”的原則,到2020年12月底前,盟本級和各旗縣市(區)完成第一批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任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并根據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優化情況分批次推進。
三、改革內容
開展“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將企業和群眾在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辦理的事項,特別是到多個部門、經多個環節辦理的事項,進行環節整合、流程優化,實行“一次告知、一表申報、一窗受理、一次辦成”,線上“一次登錄、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
(一)再造申請條件,實施“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辦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通過線上線下、電視電臺、報紙等各種方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材料的,要對補正材料的內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實現由“一證一次告知”向“一事一次告知”升級。
(二)再造申報方式,實施“一表申請”。推行“多表合一、一表申報”,實現共享數據自行復用、個性信息自主填報、申請表單自動生成;整合“一件事”所需申請材料,實現一次提交、多次復用。
(三)再造受理模式,實施“一口受理”。推動企業群眾辦事從“找部門”到“找政府”轉變,線上通過全區統一政務服務門戶的“主題集成服務”專欄統一入口,在錫林郭勒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統一受理;線下通過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實現無差別分類受理。
(四)再造審核程序,實施“一網通辦”。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加強部門協作,優化內部流程,同步獲取受理信息和相關部門的辦理信息,實施行政協助、容缺審查、聯合踏勘、同步審批。
(五)再造發證方式,實施“統一發證”。整合優化發證環節,由綜合窗口“一口發證”或通過統一物流快遞方式送達申請人。實現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同步發放、同步歸集,推動電子證照逐步替代實體證照。
(六)再造管理架構,實施“一體管理”。明確“一件事”行業牽頭和協同部門,創新“一件事”管理模式,形成一家牽頭、多方協同的審批監管服務機制,形成優化流程、強化監管、提升服務的合力。
四、實施步驟
(一)事項梳理階段。(2020年8月)
1.梳理編制公布清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選擇涉及面廣、辦件量大的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實施一批”的要求,在已梳理30項“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的基礎上,繼續梳理高頻應用、具有操作性的“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清單并及時進行編制公布。
2.實施跨部門流程再造。在優化單事項流程的基礎上,按照“三級四同”和“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要求,“一件事”牽頭單位要會同配合單位對“一件事”的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所需材料、收費標準等進行全面梳理,推動業務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務,實現一次表單、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評審、同步審批、統一反饋,形成“一件事一次辦”新的辦理流程。
3.編制發布“一件事”服務指南。將“一件事”涉及的多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整合優化為一個“一件事”辦事指南,整合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等,推動辦事指南的個性化、場景化應用,增強可讀性、通俗性。要及時制定操作規程,厘清部門職責權限,進一步明確辦事標準,壓減辦事期限,不斷提升“一件事”規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8月—10月)
1.大力推動全程網辦。進一步優化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在“一件事”主題服務中集成人臉識別技術,簡化必須到現場進行身份核驗和取證的審核環節。加強電子簽名、電子印章應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務服務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紙質材料,進一步減少跑動次數。加強電子文件歸檔管理制度建設、機制建設、系統建設,持續推進“一網通辦”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
2.加快綜合窗口建設。結合“一件事”業務流程優化再造工作,加快推進旗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蘇木鄉鎮(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嘎查村(社區)服務站點綜合窗口建設,設置“一件事”綜合窗口。“一件事”相關政務服務事項全面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不斷擴大“一件事”全盟通辦范圍,方便企業群眾就近辦理、一次辦理。
3.升級改造線上系統和線下窗口。優化升級業務受理系統、部門審批系統,固化改革成果,并將“一件事”服務接入“全區政務服務統一門戶”、政府網站、“蒙速辦”APP和小程序等。在統一業務受理平臺,升級建立“一件事”主題服務受理功能模塊或系統,調整和改造對外服務窗口,推進線上與線下窗口同事同標,實現線上線下“一件事”主題服務流程的一體化辦理。
(三)總結推廣階段。(2020年10月—12月)
1.及時總結第一批30項“一件事”政務服務事項的運行情況、存的問題、解決的辦法和可借鑒的典型經驗,尤其要對優化服務流程、壓縮服務時限、簡化申請材料、提高工作效能方面進行分析評估。
2.及時啟動梳理第二批“一件事”事項清單,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聞網站、報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不斷提高廣大企業和辦事群眾的認知度。
五、鼓勵實施改革創新
(一)實施智能導引、一次告知。積極研究“一件事”集成事項的場所、設備、資金、人員、制度等管理要求,制作遞進式問卷進行智能導引,實現企業群眾個性化、智能化“一件事”一次性告知服務。
(二)實現表單預填和材料復用。積極探索智能填表,推動表單基本信息自動填入、業務信息選擇生成,實現“填表”到“補表”、“補表”到“審表”的轉變。進一步關聯整合材料信息和電子證照目錄、數據資源目錄,最大限度減少申請人重復提交材料。
(三)探索智能審、智能批。探索建立申報材料自動預審程序,智能判斷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準確性,減少用戶提交和窗口人員收取“無效材料”的情況,提高在線申報和窗口綜合收件效率。探索全程無人工干預智能辦理新模式,通過與多個政府部門的權威數據進行實時校驗、多維度比對,系統自動作出審核辦理決定;對審核辦理不成功或觸發風險預警的,進入人工復核程序。
(四)擴大“一件事”告知承諾的實施范圍。對條件難以事先核實、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糾正且風險可控的事項,加大告知承諾力度。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條件,并能夠按照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材料的,可以當場辦結的應當場予以辦結,并在后續監管環節中,對其承諾情況予以核實。
(五)強化“一件事”提前服務。在企業和群眾正式提出“一件事”辦事申請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以及辦事內容等,提供現場勘察、現場核查、檢驗、檢疫、檢測、評審、技術審查、技術咨詢、技術指導等服務,避免群眾和企業辦事走彎路、重復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推動落實,盟政務服務局要加強統籌推進,各地區和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確保“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有序推進。
(二)抓好組織實施。“一件事一次辦”牽頭單位要會同相關窗口認真梳理目錄清單和辦事指南,形成具有操作性的“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盟政務服務局要加強對“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的業務指導和跟蹤落實,實行周通報制度,不斷提高“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的社會知曉度和應用面。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中好的措施做法,及時總結可復制推廣的成功經驗,在全盟上下營造濃厚的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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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事情目錄表(第一批30項)
|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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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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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集成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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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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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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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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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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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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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食品生產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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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飲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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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小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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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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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面包/烘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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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文化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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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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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游戲廳/游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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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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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醫療服務
|
診所(非營利性/營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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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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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車駕駛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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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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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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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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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美發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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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賓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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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
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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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
手機維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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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
足浴店
|
|
| 19
|
動物診療所/寵物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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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
汽車美容/洗車店
|
|
| 21
|
干洗店
|
|
| 22
|
藥店
|
|
| 23
|
商品零售
|
超市
|
| 24
|
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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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
水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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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婚慶禮儀服務中心
|
|
| 27
|
眼鏡店(經營隱形眼鏡)
|
|
| 28
|
母嬰用品店
|
|
| 29
|
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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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
|
| 30
|
廣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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