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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盟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廳發〔2018〕51號)有關規定,按照盟行署領導工作分工和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制定了《盟行署領導干部2019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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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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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署領導干部2019年度安全生產
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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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盟委副書記、盟長霍照良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盟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行署常務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3.組織制定政府領導干部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定期考核,在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三定”規定中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4.組織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保障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
5.嚴格安全準入標準,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明確本地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6.領導盟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統籌協調、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推動構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組織召開盟安委會季度會議、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組織開展對行署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動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二、盟委委員、常務副盟長趙德永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組織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
2.協助盟委主要負責人落實黨委對安全生產的領導職責,督促落實盟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
3.協助行署主要負責人統籌推進全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領導盟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定期召開盟安委會會議,總結分析、研究部署、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負責發改、財政、統計、審計、政務服務、駐外機構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
5.組織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建設,指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6.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依法組織或者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
7.統籌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標準化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教育培訓、科技支撐等工作。
三、盟委委員、副盟長曲衛國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商務、文體旅游廣電、文物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旅游景區景點、旅游公司載客車輛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依法組織或者參與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盟委委員、副盟長楊文勝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京蒙扶貧協作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做好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農牧業經濟、社會事業等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2.每年帶隊開展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
五、副盟長侯志民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農牧、林草、水利、扶貧開發、科技、供銷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滅火、防汛抗旱、農牧業機械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依法組織或者參與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副盟長吳潮科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機場鐵路、金融、教育、人民防空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城鎮燃氣、學校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依法組織或者參與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副盟長孟昭均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工信、能源、生態環境、外事、大數據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煤炭生產及加工、油氣管道、民爆物品、發電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依法組織或者參與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副盟長張子軍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公安、司法、信訪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道路交通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依法組織或者參與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副盟長薩仁其木格同志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1.統籌負責民族事務、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管理等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特種設備等重點風險點的管控工作,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2次安全生產專題檢查或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依法組織或者參與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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