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條款內容 |
依據效力位階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事項類別(法定公開、其他)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責任單位/部門 |
對應職責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
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科室或?直屬單位 |
按要求發布 |
| 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
|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
| 機關簡介 |
機構職責 |
|
機關職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人事教育科 |
及時公開 |
|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
機構設置 |
|
機構內設科室職能職責 |
|
|
|
|
|
|
|
|
|
|
|
|
直屬單位 |
|
機構直屬單位 |
|
|
|
|
|
|
|
|
|
|
|
|
領導簡介 |
|
機關處級領導分工及簡介 |
|
|
|
|
|
|
|
|
|
|
|
| 規劃計劃 |
|
|
交通領域規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規劃科 |
及時公開 |
|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
| 統計分析 |
運輸量 |
|
客貨運量 |
《交通運輸統計管理規定》 |
第三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除應當保密的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相關規定及時予以公布。 |
部門規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運輸科 |
按時公開 |
| 權責清單 |
具體事項及辦理結果 |
|
1.權責清單 |
1.?《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 |
1.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 |
1.規范性文件2.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法規科 |
更新后及時發布 |
| 2.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結果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七)公布權力清單。地方各級政府對其工作部門經過確認保留的行政職權,除保密事項外,要以清單形式將每項職權的名稱、編碼、類型、依據、行使主體、流程圖和監督方式等,及時在政府網站等載體公布。垂直管理部門設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職權的機構,其權力清單由其上級部門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核確認,并在本機構業務辦理窗口、上級部門網站等載體公布。 |
| 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
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
|
|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
|
|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 財務預決算 |
預算、決算 |
|
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預算、決算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
第六條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 |
行政法規 |
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財務科、 |
按要求發布 |
| 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采購、財政專戶資金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
直屬單位 |
| 部門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部門預算、決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應當公開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基本支出應當公開到款。 |
|
| 各部門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部門批復后20日內由單位向社會公開。單位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單位預算、決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應當公開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基本支出應當公開到款。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
1.行政法規?2.部門規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收費站點 |
√ |
|
通行費征收服務中心 |
按要求發布 |
| 2.?《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辦法》 |
2.《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收費單位應當在收費地點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計費單位、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減免規定、監督舉報電話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 項目招投標 |
|
|
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 |
1.?《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1.《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部門規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建管科 |
監督指導工程造價、招標投標、從業資質、質量監督相關工作 |
| 2.?《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
第五條?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進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投標工作。招標投標活動信息應當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
|
2.《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等信息。 |
|
?第三條 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業秘密的內容外,應當按照公益服務、公開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則,依法向社會公開。 |
|
|
| 運輸服務 |
運輸服務 |
|
行業相關政策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第十九條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
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廳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運輸科 |
及時公開道路運輸需公眾知曉事項 |
| 建設市場管理 |
|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從業人員和機構的管理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
第四十六條交通運輸部建立健全質量檢測信用管理制度。 |
部門規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建管科、質監中心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從業人員和機構的管理 |
| 質量檢測信用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定期對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的從業行為開展信用管理,并向社會公開。 |
通 |
|
運 |
|
輸 |
|
局 |
| 人事信息 |
|
|
公務員、事業編人員招考,職稱等人事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1、2.行政法規3.部門規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人事教育科 |
及時發布相關人事信息 |
|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
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
| 3.《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 |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
|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
|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
|
3.《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 |
|
第二十六條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 政策解讀 |
|
|
對相應政策性文件、部門性法律法規進行文字、圖片、視頻、新聞發布會等形式的解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第十九條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
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相關單位或部門 |
按規定進行政策解讀 |
| 重大建設項目 |
|
|
交通運輸局職責范圍內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實施領域的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1.行政法規2.規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建管科、鐵航科、發展中心 |
及時發布重大項目進展情況 |
| 第二十條(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二、主要任務(二)明確公開主體。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公開所制作或保存的項目信息。要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做到該公開的信息堅決公開,該保守的國家秘密堅決保守住。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由批準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要件的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分別負責公開,招標投標信息由招標人或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公開,征收土地信息由轄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公開,重大設計變更信息由批準單位負責公開,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公開。 |
|
|
| 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年度報告 |
|
|
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年度報告 |
1.?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 |
1.?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 |
?1.綱領性文件2.行政規范性文件 |
每年?4 月?1?日之前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法規科 |
按照要求及時起草發布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
|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 |
第三十三條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社會公開 |
|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 |
|
第二十四條 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級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應當通過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
| 建議提案辦理 |
|
|
答復盟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情況 |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
一、明確辦理結果公開內容。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姓名、聯系方式等外,原則上都應全文公開;對于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公開可能危機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依據國家、自治區信息公開有關規定,能夠做區分處理的,?盡量做區分處理,依法將可公開的內容予以公開,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開。 |
通知 |
書面答復之日起1個月內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辦公室 |
及時發布 |
| 二、落實辦理結果公開主體。各承辦單位是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的公開主體,對于單辦、主辦的建議和提案,單獨辦理單位和主辦單位是辦理結果公開的主體;對于分別辦理的建議和提案,各分辦單位是辦理結果公開的主體。 |
| 重大行政決策 |
重大決策預公開 |
|
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決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制定重大決策科室或直屬單位 |
按要求做好文件草案發布和解讀,做好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發布 |
| 二、推進政務陽光透明(四)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探索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決策作出后,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
|
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
|
公開重大決策目錄 |
1.?《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
1.《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
1.行政法規?2、3.行政規范性文件 |
每年?3月31日前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辦公室 |
按要求做好制定和發布工作 |
| 2.《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3.《錫林郭勒盟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
第三條?決策機關可以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確定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
|
2.《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 |
|
《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范圍。 |
|
3.《錫林郭勒盟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十四條除依法不得公開的事項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計劃目錄由決策機關辦公室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下半年有調整的需在7月底前公布。 |
|
|
| 雙隨機、一公開 |
|
|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 |
一、總體要求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盟交通運輸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
法規科、相關科室 |
制定抽查計劃并督促檢查、公開 |
| 堅持公開透明。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