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署發【2024】82號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關于印發《錫林郭勒盟盟級重點項目建設獎補考評辦法》的通知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行署各委、辦、局:
????《錫林郭勒盟盟級重點項目建設獎補考評辦法》已經行署2024年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5月13日
錫林郭勒盟盟級重點項目建設獎補考評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快重點項目建設,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確保重點項目建設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評范圍
列入年度盟級重點項目實施計劃的項目。
第三條?考評對象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第四條?考評指標
對各地區盟級重點項目實施計劃安排、項目前期工作推進情況、實施進展情況三個方面的11個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單獨排名,平均記名次;名次出現并列,以“完成投資額”指標排名。
(一)重點項目實施計劃安排方面:設3個指標。
1、計劃實施項目個數:各地區列入“實施計劃”中項目個數。
2、新建項目個數:各地區列入“實施計劃”中新建項目個數。
3、新建產業類項目個數:各地區列入“實施計劃”中新建產業類項目個數。
(二)項目前期工作推進方面:設2個指標。
1、手續齊備率:截止考評年度的4月15日,手續齊備項目占全部實施項目比重。
2、新建項目取得上級批復個數:新建項目截止考評年度的4月15日取得盟級及以上層級部門批復主要手續個數,主要手續包括:立項、用地預審、林地征占用、草地征占用、建設用地、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取水申請、施工許可證。
(三)實施進展方面:設6個指標。
1、項目開復工率:截止考評年度的4月15日,已開復工項目占全部項目比重。
2、計劃外新增項目數:截止考評年度的12月31日,實際開復工項目較“實施計劃”增加項目個數。
3、建設非資源非能源支柱項目個數:各地區列入“實施計劃”和計劃外項目中,考評年度當年完成投資1億元以上非資源非能源及非落實承諾事項項目個數,同一項目只計算一次。
4、季度投資完成率:截止考評年度的每季度末完成投資額占本地區年度投資計劃比重。
5、完成投資額:截止考評年度的12月31日,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口徑,當年實施項目完成的法定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6、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按照總量和增速所占比重4:6計算各地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
第五條?考評方式
考評方式為年終考核。分三類,分別計名次。一是列入“實施計劃”的所有項目考核排名,二是剔除礦產資源開采及生產系統優化改造項目,剔除保障性并網的火電、風電、光伏、配套儲能、電網、調相機、附屬設施等相關項目考核排名,三是在第二類考核結果中較上一年度名次提升排名。
考評年度的12月31日前,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將本地區的總結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報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結合年度調度情況,形成各地區的考核排名報盟行政公署審批。
第六條?獎勵標準
一、二類考核前三名的地區均分別獎勵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第三類考核前三名且名次提升兩位及以上的地區依次獎勵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資金列入考評年度下一年度盟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附則
本辦法由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