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錫盟市場監管局四項措施強化小攤販食品安全監管 | |||
| 索引號:11152500011659134E/2025-00016 | 發文字號:——— | ||
| 發文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 | 信息分類:食品藥品安全信息 | ||
| 概述:錫盟市場監管局四項措施強化小攤販食品安全監管 | |||
| 成文日期:2025-06-16 00:00:00 | 公開日期:2025-06-16 11:27:04 | 廢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為進一步規范全盟小攤販經營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保障消費者用餐安全,助力夜間經濟健康發展,近日,錫盟市場監管局部署各地強化小攤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一是實施備案管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采集在政府指定區域內經營的食品攤販信息,并對符合條件的食品攤販發放食品攤販備案卡,并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二是規范日常監管。為規范基層監管部門對食品攤販的日常監督檢查,根據小攤販經營特點和實際,盟局制定了《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要點表(參考模板)》,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三是明確監管重點。要求各地以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畜禽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食品添加劑等為重點品種,以加工經營條件、設施設備配備、加工制作用水、從業人員健康證、環境衛生狀況、食品原輔料索證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為重點環節,對食品攤販進行全覆蓋檢查,持續督促食品攤販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
四是嚴查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經營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肉類制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有毒有害食品及“三無”食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制作、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制作食品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