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關于印發《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 保障應急預案》的通知 | |||
| 索引號:11152500011659134E/2024-00036 | 發文字號:錫署辦發〔2023〕86號 | ||
| 發文機構: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 信息分類:行署辦文件 | ||
| 概述: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關于印發《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 保障應急預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4-06-30 00:00:00 | 公開日期:2024-06-30 09:47:18 | 廢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各成員單位:
現將《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
保障應急預案
目??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事件分類分級
1.5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2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職責
2.3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4?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5?旗縣市(區)級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
3 預警?
3.1 預警機制?
3.2 預警信息收集?
3.3 預警響應??
4 應急響應 ?
4.1 分級響應??
4.2 先期處置??
4.3 響應措施?
4.4 信息報告
4.5 信息發布與輿情
4.6 總結評估
5 應急保障
5.1 應急隊伍保障
5.2 運輸工具保障
5.3?資金保障
5.4?應急演練
5.5?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責任與獎懲
6.2 預案管理與更新
6.3 監督與檢查
6.4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有序運行。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分級應對實施辦法(試行)》《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錫林郭勒盟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錫林郭勒盟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或因國家層面下達保障任務,需綜合統籌協調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郵政等交通運輸行業提供應急保障的情形。
1.4 事件分類分級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分級應對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級。各類突發事件具體分級標準在自治區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發生相應突發事件時,本預案根據規定參照執行。本預案所指突發事件包括4大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動物疫情、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1.5 工作原則
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科學決策;協調聯動,高效保障”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錫林郭勒盟行署成立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設立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的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公路、鐵路、民航、郵政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機構,負責本領域、本單位的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2.1 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是錫林郭勒盟指導、組織和協調突發事件時的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及交通運輸局和錫林郭勒盟委、行署關于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指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根據需要決定設立現場指揮部;
(3)向錫林郭勒盟委、行署和交通運輸局及錫林郭勒盟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情況,指導旗縣市(區)開展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4)研究決定和處置全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大決策和工作意見;
(5)負責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信息發布;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職責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總指揮由盟行署分管副盟長擔任,副總指揮由行署分管副秘書長、盟交通運輸局局長、盟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盟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西安鐵路監管局,沈陽鐵路監管局,錫林郭勒盟軍分區,錫林郭勒盟郵政管理局,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民航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錫林浩特分公司、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錫林郭勒盟分公司等部門單位組成。必要時,可邀請其他部門單位參加。各成員單位設置聯絡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為:
盟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盟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盟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工作。
西安、沈陽鐵路監管局:負責協調組織所轄鐵路開展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盟郵政管理局:負責郵政行業應急保障工作。
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各自轄區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錫林郭勒盟軍分區:負責組織協調駐盟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必要時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內蒙古自治區民航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錫林浩特分公司:負責航空運輸應急保障相關工作,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錫林郭勒盟分公司:負責所轄公路運輸保通保暢工作。
2.3?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處級干部擔任。
主要職責:
2.4?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況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趕赴突發事件現場迅速開展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協調指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錫林郭勒盟分管副盟長擔任,或者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有關人員擔任,副總指揮由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成員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事發地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指揮現場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2)協調全盟有關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資源進行支援;
????(3)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提出應急響應或終止響應的建議;
????(4)完成錫林郭勒盟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 旗縣市(區)級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
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參照錫林郭勒盟級應急指揮機構,成立相應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明確相關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3 預警
3.1 預警機制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會商機制,加強日常溝通聯系,強化預警信息互通。當有關部門發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與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積極對接溝通,加強信息分析研判,并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準備。針對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可能需要交通運輸保障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處置預警信息。
3.2 預警信息收集
預警信息收集內容主要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提供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報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郵政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地鐵站、郵路通行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保障有關信息。
3.3 預警響應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可以預警的主要事件類型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一級、二級預警響應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負責發布、處置和終止;三級、四級預警響應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和終止,分別由旗縣市(區)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應對。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處置進展,及時預警信息應對預警級別和處置措施及時做出調整。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錫林郭勒盟行署或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單位發布的紅色(一級)、橙色(二級)預警信息時,及時督促落實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準備工作;接到黃色(三級)和藍色(四級)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依職責加強對事發地旗縣市(區)所屬部門、單位的指導。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根據突發事件分級明確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級,應急響應分別對應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錫林郭勒盟本級層面主要負責一級、二級應急響應的處置應對,旗縣市(區)分別負責三級、四級應急響應的處置應對。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經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或事件達到啟動應急響應標準,向錫林郭勒盟指揮部提出如下建議:
(1)研判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時,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報錫林郭勒盟委和行署主要領導決定后啟動實施一級應急響應;
(2)研判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后啟動實施二級應急響應;
(3)研判發生較大或一般突發事件時,可根據工作需要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報總指揮決定后啟動實施三級、四級應急響應。
4.2 先期處置
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各成員單位領導班子和主要業務部門、應急部門相關負責人立即組織開展相關先期應急保障工作,并通過有效方式第一時間受領相關指令。各成員單位和屬地政府要掌握事發地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郵政、公安、應急管理及軍隊等應急資源儲備情況,積極開展保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3 響應措施
當啟動一級、二級應急響應時,事發地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跨企業、跨部門的資源調度、支援保障等工作。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采取以下(不限于)應急響應措施: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聯合制定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
(3)組織開展搶通保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做好跨地區、跨旗縣市(區)、跨部門的協調調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
(4)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向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情況。
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時,原則上由事發地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應對,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郵政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安排有關方面負責保障工作。對于涉及面較廣、敏感度較高、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超出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急處置能力的,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參照一、二級應急響應措施加強對事發地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導。當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時,主要由事發地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應對,旗縣市(區)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加強工作指導。
4.4 信息報告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將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上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國家有關部門、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指示批示精神通報相關成員單位,事發地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匯總各成員單位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響應情況,根據錫林郭勒盟指揮部的要求或工作需要,上報錫林郭勒盟委和行署或錫林郭勒盟專項應急指揮機構。
4.5 信息發布與輿情
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要信息發布,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或錫林郭勒盟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實施,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6 總結評估
一級、二級應急響應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三級應急響應的評估工作由事發地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加強對事發地人民政府的督促和指導。四級應急響應的評估工作由事發地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
5 應急保障
5.1 應急隊伍保障
錫林郭勒盟本級層面由交通運輸局牽頭,各旗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和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錫林郭勒盟分公司等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民航、鐵路、郵政等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做好各自領域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軍隊投入行動時,由錫林郭勒盟軍分區協調駐盟部隊按程序報批后由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參與保障行動。各領域應急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制度,并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聯絡員名單報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5.2 運輸工具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運輸工具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運輸工具儲備方式,強化應急運輸工具儲備能力。建立征用補償工作機制,應急響應結束后,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5.3?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和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需要,統籌安排應急、培訓、演練所需經費,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同時加強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對交通運輸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顚S?。
5.4?應急演練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定錫林郭勒盟級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三年進行1次,可采取實地演練與模擬演練相結合等多形式開展。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旗縣市(區)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及時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加強應急培訓,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隊伍至少每年接受1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應急隊伍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
6 附則
6.1 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彰(表揚)和獎勵。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局會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編制,經錫林郭勒盟行署批準施行。根據形勢、情況的變化,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時進行修訂和更新完善本預案。各旗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可結合本地實際牽頭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錫林郭勒盟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領域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本領域、本部門單位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各級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要注意上下內外銜接匹配,確保其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6.3 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運輸工具儲備、信息報送與發布、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圖
2.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響應流程圖
3.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各成員單位
聯絡方式
4.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車隊統計表
5.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物資裝備
清單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
各成員單位聯絡方式
| 序號 |
單??位 |
姓 名 |
職 務 |
電 話 |
| 1 |
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局 |
賈永晟 |
副局長 |
13604797986 |
| 2 |
錫林郭勒盟公安局 |
張凌飛 |
工作人員 |
17614872056 |
| 3 |
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 |
王彥明 |
二級調研員 |
13848491253 |
| 4 |
西安鐵路監管局 |
高??亮 |
四級調研員 |
029-82393259 |
| 5 |
沈陽鐵路監管局 |
周子超 |
工作人員 |
18698852028 |
| 6 |
錫林郭勒盟軍分區 |
畢建棟 |
工作人員 |
18004799227 |
| 7 |
錫林郭勒盟郵政管理局 |
那順吉雅 |
四級主任科員 |
0479-8284308 |
| 8 |
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 |
張??濤 |
主???任 |
18004719700 |
| 9 |
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 |
高??龍 |
工作人員 |
15382098000 |
| 10 |
內蒙古自治區民航機場集團有限 責任公司錫林浩特分公司 |
孫毅超 |
工作人員 |
18647900223 |
| 11 |
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錫林郭勒分公司 |
祁思源 |
工作人員 |
15849927707 |
| 附件4 |
|||||||
| 錫林郭勒盟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車隊統計表 |
|||||||
| 應急保障車隊總負責人 |
姓名 |
所在單位 |
聯系方式 |
||||
| 郝權 |
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13947926555 |
|||||
| 應急保障車隊總聯系人 |
鞏磊 |
錫林郭勒盟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13474749966 |
||||
| 序號 |
所屬地區 |
所屬單位 |
運輸保障車輛(臺) |
車型 |
運送類別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 1 |
二連浩特市 |
二連市交通運輸局 |
20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任建明 |
13947937298 |
| 2 |
錫林浩特市 |
錫林浩特市交通運輸局 |
28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孫巖 |
15947295300 |
| 3 |
阿巴嘎旗 |
阿巴嘎旗交通運輸局 |
7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焦志峰 |
13514791855 |
| 4 |
蘇尼特左旗 |
蘇尼特左旗交通運輸局 |
5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蘇日呼日查 |
13514793233 |
| 5 |
蘇尼特右旗 |
蘇尼特右旗交通運輸局 |
7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孫國峰 |
18804790022 |
| 6 |
西烏珠穆沁旗 |
西烏珠穆沁旗交通運輸局 |
18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李偉 |
13947939593 |
| 7 |
東烏珠穆沁旗 |
東烏珠穆沁旗交通運輸局 |
11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田驥偉 |
15847928882 |
| 8 |
鑲黃旗 |
鑲黃旗交通運輸局 |
4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趙慧明 |
13904792155 |
| 9 |
正鑲白旗 |
正鑲白旗交通運輸局 |
5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烏力吉孟克 |
13947954227 |
| 10 |
太仆寺旗 |
太仆寺旗交通運輸局 |
25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孟福軍 |
13514795052 |
| 11 |
正藍旗 |
正藍旗交通運輸局 |
4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郭海軍 |
13514797248 |
| 12 |
多倫縣 |
多倫縣交通運輸局 |
16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閆寶軍 |
13847913591 |
| 13 |
烏拉蓋管理區 |
烏拉蓋管理區交通運輸局 |
10 |
大巴車 |
保障運輸 |
韓永清 |
1394796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