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錫林郭勒盟關于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 索引號:11152500011659134E/2023-00014 | 發文字號:錫署辦發〔2019〕65號 | ||
| 發文機構: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 信息分類:科技、教育、衛生、醫療 | ||
| 概述: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錫林郭勒盟關于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19-12-20 00:00:00 | 公開日期:2019-12-20 16:02:09 | 廢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盟各委、辦、局,各大企事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內政辦〔2018〕77號)、《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8〕1號)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 <職業學校教師< pan>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的通知》(教師〔2016〕3號)精神,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結合我盟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發揮企業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
(二)主要目標。逐步提高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構建校企合作長效機制,到2025年職業院校專業教師培?訓(含企業實踐鍛煉)率達到90%,專業教師“雙師型”比例達到?70%,將錫林郭勒職業學院建成“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校企合作?編寫培訓教材10部以上,職業院校與企業開展深度合作項目(專?業)10個以上,建成15個“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院校與企業用?人信息對接平臺投入使用。到2030年基本實現職業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校企“雙元”育人機制全面推行,需求導向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職業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更好地為全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與技術服務。
二、構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展新格局
(三)統籌區域產教融合發展規劃。
將產教融合納入全盟經濟 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產業發展、城鎮建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結合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人才強盟、鄉村振興、區域協調發展、軍民融合發展等重大戰略,同步規劃產教融合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盟發改委會同盟教育局、自然 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分工負責,列第一位的為牽頭負責部門,下同)
(四)促進高等職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充分發揮“錫??林郭勒職業教育集團”的作用,與行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 系。錫林郭勒職業學院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教師科研 及其成果轉化有機結合起來,打造協同創新中心、高水平實驗室、?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創業平臺,積極參與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和各類學科創新競賽活動,加快學院眾創空間建設。(錫林郭勒職業學院,盟教育局、財政局、科技局)
(五)完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學科專業體系。健全專業隨產業?發展的預警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加快發展促進我盟產業轉型的?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大數據云計算、生物科技產業、中蒙醫?藥產業、綠色農畜產品加工和品牌建設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完善?專業準入與退出制度,把人力資源需求作為引導職業院校圍繞產?業轉型升級、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專業、確定培養規?模的重要依據,基本形成我盟重點產業均有骨干學科專業支撐的?人才培養格局。(?盟教育局、人社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強化企業在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主體作用
(六)拓寬企業參與途徑。職業院校和企業結合實際,在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就業創業、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開展合作。支持引導企業主動參與職業院校專業設置,共同編寫企業崗位培 訓教材。鼓勵企業主動接受學生實習、教師實踐和專業技術人員?雙向流動。校企開展現代學徒制合作、聯合招生,實行工學結合,?雙主體育人。合作創建教學和研發機構,共建技術工藝和產品開 發、創新創業、員工培訓、技能鑒定中心等合作平臺。(盟教育局、?工信局、能源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推進實習實訓規范化、制度化,校?企共同制定實習實訓計劃,合理安排內容和崗位,保障學生享有學 習、安全和薪酬等合法權益。鼓勵以引企駐校、引校進企、校企一??體等方式,吸引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帶動中小企 業參與校企合作,鼓勵企業更多接收學生實習實訓。(盟教育局、人社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八)創新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服務供給。落實企業職工培?訓制度,確保一線職工在一定周期內全部參加培訓學習。職業院?校廣泛開展技能培訓服務,為進城農牧民工、去產能失業職工和轉?崗職工、現代產業工人和退役軍人等重點人群提供學歷和非學歷?繼續教育。支持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整合校企資源,開發立體化、可 選擇的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大力發展“互聯網十教育培訓”模式。(盟工會、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
四、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
(九)將勞動實踐和工匠精神融入基礎教育。2021年將動手?實踐、公益勞動、志愿者服務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標準,開足開好國家規定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科學啟蒙課程。職業院校實訓基地作為中小學技 能教育體驗基地,依托周邊企業開展生產實踐體驗等活動。組織 開展“大國工匠、北疆工匠進校園”“企業技能大師進校園”等活動,?支持學校聘請勞動模范、高技術技能人才和非遺傳承人定期舉辦 公開課或兼職授課。(?盟教育局、人社局、工會,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和學校治理結構改革。支持職業院校?在技術性、實踐性較強的專業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推動職業院校?招生與企業招工相銜接,主動適應全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推進技術技能人才雙元培育改革試點工作,發揮校企?雙主體育人作用。職業院校與企業就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和學徒培養達成合作協議的,應簽訂學校、企業、學生(家長)三方協議,并明確學校與企業在保障學生合法權益方面的責任。(盟教育局、人社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
(十一)加強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落實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支持在職教師帶薪定期到企業實踐鍛煉。專業教師?到企業的生產或服務崗位實踐,每5年累計不少于6個月,新任專?業教師連續3年每年不少于2個月以上到企業實踐鍛煉。職業院?校可在教職工總額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過流動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會和企業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 等擔任兼職教師,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年度預算。允許和鼓勵?職業院校根據實際需求制定用人計劃,面向企業引進一定數量的?高層次專業人員、能工巧匠,所需編制應優先解決。支持職業院校將參與校企合作作為教師業績考核的內容,具有相關企業或生產經營管理一線工作經歷的專業教師在職稱評聘、評優表彰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推動錫林郭勒職業學院、大中型企業合作??建設“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盟教育局、人社局,盟委編辦,錫林郭勒職業學院,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二)完善考試招生制度。認真執行高等職業學校分類招生?考試制度。職業院校實行“文化素質十職業技能”評價方式,注重?對考生職業技能的考核。健全“中高職銜接”“專升本”等培養模?式。不斷加強“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X)?制度?試點專業的招生工作,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招收有工作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盟教育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
五、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
(十三)強化行業指導。鼓勵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推進本行業產教融合。支持行業組織參與校企合作、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制定行業專業人才培養標準,指導校企一體化育?人。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盟教育局、工信局、能源局、農牧業局、人社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
(十四)打造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政府、行業企業、職業院校共?享的“智慧教育”大數據人才供給信息服務平臺。加強職業院校?數字化教學、實踐資源庫建設,推進校企資源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共建共享。依托平臺匯聚區域和行業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項目?研發、技術服務等各類供求信息,向各類主體提供精準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發布、檢索、推薦和相關增值服務。(?盟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教育局、人社局,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五)健全社會第三方評價。積極支持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效能評價,健全統計評價體系。強化監測評價?結果運用,作為績效考核、投入引導、試點開展、表彰激勵的重要依據。(盟發改委、教育局,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政策組織保障
(十六)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支持學校、企業積極爭取國?家試點任務,申報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項目,對進入目錄的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十財政+土地十信用”的組合式激勵,并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政策。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投資符合條件?的,投資額一定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我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相關地方稅費的通知》(內財稅〔2019〕113號)執行。(盟?發改委、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金融辦、稅務局,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校企聯合申報科技創新類項?目,充分發揮各級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推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支持職業院校科研成果產業化。
職業院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和單位工資總額基數。根據《在全區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實行?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內財教〔2015〕1502號)和《關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生均撥款制度加快發展現代高等職?業教育的意見》(財教〔2014〕352號)文件精神,落實職業院校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逐步提高撥款水平。校企合作編寫的培訓教材推廣使用和盟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盟本級給予適當資?金支持;職業院校專業教師到有認證資質的企業參加半年以上培?訓并獲得高級工以上技術技能等級證書的由派出單位給予報銷相關培訓費用。(盟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教育局,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八)鼓勵學校取得合理收入。職業院校積極為企業提供所??需的課程、師資等資源,企業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和管理等要素參與校企合作,促?進人力資源開發。校企合作中,學校及師生可從中獲得智力、專 利、教育、勞務等報酬。根據校企合作協議,具體收入分配由院校??按照相關規定自行處理。?(?盟發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九)加強交流合作。支持職業院校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 路”、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鼓勵職業院校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優質教育資源,開發符合國情、區情、盟情的校企合作和協同創新模式。(盟教育局、發改委、人社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
(二十)強化工作協調。推動建立發改、教育、人社、財政、編?辦、科技、自然資源、工信、工會、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加強屬地管理責任,共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二十一)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的先進事跡,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引導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于?人”的普遍共識,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良好氛圍。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