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護苗安?!比舾纱胧┑耐ㄖ?/span> | |||
| 索引號:01165959-9/2022-00348 | 發文字號:錫署辦發〔2022〕140號 | ||
| 發文機構:教育局 | 信息分類:科技、教育、衛生、醫療 | ||
| 概述: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護苗安?!比舾纱胧┑耐ㄖ?/span> | |||
| 成文日期:2022-09-19 00:00:00 | 公開日期:2022-09-19 18:52:00 | 廢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盟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健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實保障在校師生和幼兒的人身安全,現將“護苗安?!比舾纱胧┯“l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按照政府負責、屬地管理、家校共建、社會協同、綜合治理的原則,各旗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安全工作,每年行署分管教育、公安工作的副盟長分別與各旗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分管領導簽訂責任狀,對因履行教育職責嚴重失職、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保障不力,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及時、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各旗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配合單位:盟公安局、教育局)
二、建立包聯走訪特殊困難學生機制,建立重點學生臺賬,實行盟、旗縣市(區)和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干部包聯特殊困難學生制度,落實包聯干部準家長責任,每學期至少走訪一次包聯學生家庭。(牽頭單位:各旗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配合單位:盟教育局)
三、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盟旗兩級公安部門組織干警常態化入戶開展法治宣傳,關心關愛特殊困難學生,切實解決特殊困難學生家庭訴求。(牽頭單位:盟公安局,配合單位:各旗縣市(區)公安局)
四、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評項,制定責任清單,建立學生包聯機制,壓實學校管理人員、班主任、教師等各方面的責任。加強家校協同育人,制定家訪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教師家訪機制,全面開展教師“面對面、心貼心”主題家訪活動,將家校聯系情況納入教師考核。(牽頭單位:盟教育局,配合單位:盟直學校、各旗縣市(區)教育局)
五、組織各級學校根據學生情況,按照自愿原則成立互助小組或班級安全監察隊,通過學生互助形式加強安全管理。注重發揮學生團隊干部作用,密切掌握學生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牽頭單位:盟教育局,配合單位:盟直學校、各旗縣市(區)教育局)
六、強化學校法治文化建設,貼近學生科學組織宣傳教育內容,進一步強化校園廣播、學校公眾號、宣傳欄和校內講座、知識競賽、主題班會的教育引導任用。持續強化學生校內手機管理,教育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手機。簽訂家長監護告知書,引導家長履行監護和教育責任,對學生進行科學防范教育。(牽頭單位:盟教育局,配合單位:盟直學校、各旗縣市(區)教育局)
七、公安、司法、教育等多部門聯動組織好“法治進校園”普法宣傳,遴選具有一定法律素養和語言表達能力干警組建法治副校長人才庫,制定考核目標和考核體系,確保法治副校長與學校德育處(政教處)、班主任和道德與法治教師有效對接,實現精準高質普法供給。貼近學生組織一批普法宣傳案例,以案說法開展普法宣傳,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牽頭單位:盟公安局,配合單位:盟司法局、教育局)
八、健全公安民警、學校安保衛、社區工作人員、志愿者等共同參與的“護學崗”機制,落實校園周邊“高峰勤務”“一校一警”制度,專兼結合、分工協作,分點位專人值守、按時段常態化開展“護學”。建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情況及時處置到位。(牽頭單位:盟公安局,配合單位:盟教育局)
九、公安、市場監管、文旅廣電等部門聯動常態化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對校園周邊交通、治安、食品安全等專項整治,定期檢查網吧、游戲廳、臺球廳、KTV、酒店等重點場所,全面消除校園周邊各類隱患。(牽頭單位:盟公安局,配合單位:盟市場監管局、文旅廣電局)
十、加強網上輿情監控,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輿情動態,對不當言論及時封控,將不良影響降到最低。(牽頭單位:盟網信辦,配合單位:盟公安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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