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司法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保障。我市兩級法院聚焦“執破融合”改革,通過打破程序壁壘、整合司法資源,以“能執則執、當轉則轉、應救盡救”為導向,推動“執”與“破”有效銜接,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動能。
構建“三階遞進”機制,打通執破程序銜接壁壘。建立“立案識別—執行調查—破產移送”全流程“三階遞進”機制,立案環節嵌入破產條件初步審查,從源頭識別潛在案件,執行階段對資不抵債企業同步啟動“預重整”調查,制定《執破案件移送操作規程》,通過“執破信息雙向回流”機制將案件平均移送周期從45天壓降至15天,形成程序閉環。
堅持精準識別分類施策,多維提升司法效能。構建差異化司法服務體系,對“僵尸企業”實行“簡案快審”,通過執行查控等渠道摸清資產狀況加速破產清算。對危困企業提前介入推動重整或和解,平均審理周期43天,幫助企業完成債務化解并恢復生產。成立全區首家司法助企服務中心,組織“通法安商”座談會延伸司法職能。庫倫旗法院審結全區首例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通過“線上查控+線下調查”查清財產狀況,促成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利息減免+分期償還”協議,同步解除“限高”“失信”措施,既幫助誠信債務人重返社會,又實現債權人本金100%受償,為個人債務清理積累可復制經驗。
強化協同聯動聚工作合力,構建共治共促工作格局。聯動公安、稅務等16個部門制定19項協作清單,明確財產查控、信用修復等職責,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財產調查,出臺《破產管理人考核辦法》建立破產管理人培育機制,設立100萬元破產援助基金保障無產可破案件推進,依托“草原執行110”構建24小時響應機制,今年以來受理財產線索舉報910條,執行到位686.42萬元。
組建高水平專業團隊,全流程跟蹤強保障。組建由23名復合型人才組成的專業團隊,保障案件處理專業精準。推行“執破融合專員”全程負責制,設計標準化文書模板。實行“預審核—反饋—補正”閉環管理,案件移送平均耗時較改革前縮短65%。
企業重煥生機,市場活力有效激發。司法效能提升,執行難題逐步破解。資源優化配置,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推動停滯6年的房地產項目復工,普通債權清償率達100%,幫助內蒙古康乃爾化學等企業重整后吸引投資、創造就業,激活市場發展動能。2023年以來移送審查執破案件50件,進入實質破產程序30件,移送審查率較改革前提升6.14倍,化解執行積案867件,引入第三方調查破解隱蔽逃債難題,司法效率顯著提升。審結破產清算案件50件,化解債務54.3億元,釋放閑置土地2478畝、廠房13.6萬平方米,“法院+稅務”等聯動機制凝聚助企合力,構建起法治護航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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