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盟直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服務,激發失信主體守信意愿,引導和幫助其及時消除失信不良影響,維護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結合我盟實際情況,特制定《實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與信用修復告知書“兩書同達”工作制度實施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此通知。
附件:實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與信用修復告知書“兩書同達”工作制度實施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錫林郭勒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2024年4月15日
實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與信用修復告知書
“兩書同達”工作制度實施方案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8號,2023年1月13日)工作要求,現就我盟推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與信用修復告知書同時送達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兩書同達”工作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推行“兩書同達”工作制度的意義
信用修復是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的必然要求,推行“兩書同達”工作制度是以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為主要目標,有利于提高行政執法機關對市場主體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有利于激發市場主體的守信意愿,有利于引導和幫助失信市場主體通過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及時開展信用修復來減輕違法失信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助力市場主體良好發展,助力營商環境優化。
二、工作目標
全盟具有行政處罰職能的部門對符合信用修復適用規定的行政處罰相對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參考模板見附件),在第一時間將信用信息修復的意義、申請條件及申請流程等有關信用信息修復規定告知提醒行政處罰相對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引導和服務受到行政處罰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通過積極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及時申請信用修復的方式,縮短違法失信信息的公示和影響期限,減輕負面影響。
三、工作要求
(一)信用修復告知的適用范圍。本實施方案所稱的信用修復告知,僅適用于在“信用中國”網站等各級政府部門信用網站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根據《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8號,2023年1月13日)有關規定,信用修復告知的適用范圍如下:
1.對于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均應在“信用中國”網站等各級政府部門信用網站公示,在滿足信用信息修復條件的前提下,可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申請信用信息修復。
2.對于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和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僅被處以警告、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信息,因不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不適用信用信息修復有關規定。
3.對自然人、個體工商戶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因不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不適用信用信息修復有關規定。
(二)信用修復告知的工作責任。按照“誰處罰、誰告知”的工作原則,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作為信用修復告知提醒的工作責任部門,要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并做好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提醒服務工作。
(三)信用修復告知的方式和內容
1.告知方式。全盟具有行政處罰職能的部門依法對行政處罰相對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并按照行政處罰案卷立卷標準規范填寫紙質送達回證入卷。
2.告知內容。主要包括行政處罰信息將被公示的網站、失信行為類型、最短公示期、修復流程、信用修復政策等內容,各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補充完善相關內容。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將“兩書同達”工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惠民便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將信用修復指導關口前移,穩妥有序推進行政處罰領域的“兩書同達”工作。要加強對“兩書同達”在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執行情況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兩書同達”工作落地落實見效。
(二)加強協調配合。盟、旗兩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加強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主動分析和推動破解“兩書同達”和信用修復中的矛盾問題,并對“兩書同達”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推進信用修復工作規范化、協同化、常態化。盟、旗兩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各行政處罰機關要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根據行業實際個性化設置信用修復告知書,為行政相對人提供細致明確的修復指引,確保信用修復告知書應達盡達,信用修復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執法案卷,一份交當事人。
(三)強化宣傳教育。各具有行政處罰職能的部門要強化“信用關愛”,多途徑、多渠道廣泛宣傳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鼓勵點對點、面對面引導市場主體積極主動開展信用修復,提高信用修復政策知曉率和失信信息修復率。要加強對各領域行政執法人員落實“兩書同達”的培訓,及時總結提煉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完善工作規范,不斷提高“兩書同達”和信用修復工作的實效性,以實實在在的效果增加市場主體的獲得感,為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附件:
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告知書
(失信主體名稱):
按照《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規定,該條行政處罰信息將在處罰決定文書下達后在“信用中國(內蒙古錫林郭勒)”網站公示,并逐步推送至“信用中國(內蒙古)”和“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公示,該公示信息將對企業招投標、申報政府扶持資金、評優評先等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行政處罰信息自行政處罰決定日起,最短公示期為三個月,最長公示期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消防領域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在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規定的義務并達到最短公示期限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申請提前終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線上申請信用修復。信用修復實行一口受理,盟市、自治區、國家三級聯審,一網通辦。
信用修復指南和操作流程指引可訪問“信用中國”網站鏈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進行查詢,如有疑問,可咨詢錫林郭勒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價格認定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479-8286301。
注:各部門也可結合工作實際,以此《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告知書》為模板,另行制作信用修復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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