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轉辦的群眾舉報案件: 錫林浩特市格根敖包社區馨緣小區C座樓下的多家飯店和燒烤店油煙污染擾民問題。錫林浩特市立行立改,組織環保、食藥和工商質監部門以及額爾敦街道辦事處赴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確保整改落到實處,讓群眾滿意。
經核實,格根敖包社區馨緣小區C座東側、南側為底商,共有10家餐飲企業,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其中8家餐飲企業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高空排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八十一條第一款關于“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的規定。
6月25日,錫林浩特市環保局對這8家餐飲企業分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同時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對這8家餐飲企業擬作出各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他們立即整改,在10個工作日內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確保達標排放;10個工作日內未完成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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