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管控措施。請廣大居民密切關注疫情發展變化、中高風險地區調整情況及相關感染者行動軌跡,14天內有疫情發生地旅居史或與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的群眾,返錫前要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錫后第一時間主動報備,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活動史和接觸史,積極配合落實核酸檢測、隔離管控、健康監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時,非必要不前往發生疫情地區,如必須前往,要提前向工作單位或所在地嘎查村(社區)報備。
二、守牢防控關口。全盟民航、鐵路、公路等交通營運主體,對乘客中來自和途經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抵返我盟人員開展嚴格排查、信息登記、健康監測和信息報告。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發熱門診(診室)患者在核酸檢測結果反饋之前必須留觀。個體診所嚴禁接診發熱患者。零售藥店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類藥品時要實名登記,按規定報告追蹤。
三、強化旅游管理。各旅行社、賓館酒店、農(牧)家樂、民宿、景區景點不得接待有來自和途經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區人員參加的團組旅游;不得接待來自和途經中高風險地區抵返我盟人員;發現上述人員要立即向所在地嘎查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報告。各景區景點要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推進預約常態化,加強人流動態監測調控,提示提醒游客在游覽全過程中佩戴口罩。
四、控制人員聚集。非必要不舉辦各類大型活動,確需舉辦的,要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和各項防控措施,嚴格控制人員規模,全程保持安全距離,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性風險。公眾盡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減少不必要的聚餐活動,提倡家庭私人聚會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五、加強個人防護。公眾要自覺配合執行好各項防疫措施,務必提高警惕,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持正確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離,當好健康第一責任人。時刻關注個人和家人的身體健康狀況,一旦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要規范佩戴口罩并及時前往設有發熱門診的公立醫療機構就診,并如實告知個人旅居史、活動史和接觸史,就醫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及時接種疫苗。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有效手段。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要求,我盟已啟動第三劑次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加強針)接種工作。請完成全程接種滿6個月者(以滅活疫苗第二劑接種日期為準)要積極主動到轄區內接種點接種加強針,確保獲得最佳保護效果。各接種點要加強疫苗接種人員管理,避免形成人員聚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凡違反本公告要求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錫林郭勒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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