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籌整合旗縣區科技工作力量
按照自治區機構改革安排部署,我盟全面調整優化科技領域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改革后,我盟市縣級科技部門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責保持相對穩定,盟本級科技局、科協繼續單獨設置;13個旗縣市(區)中,12個地區科技主管部門與農牧部門綜合設置,二連浩特市與教育部門綜合設置,安排懂經濟、懂科技的人員分管科技工作;科協除烏拉蓋管理區均為獨立建制。改革過程中,按照自治區工作要求,盟、旗縣市在修訂部門“三定”規定時,突出了科技主要職能向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應用、科技任務落實、統籌行業科技發展轉變,進一步優化了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設置,提升科技部門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強化優化科技管理部門職能
按照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做好新形勢下科技創新工作部署要求,我盟結合本輪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加強盟本級科技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并指導旗縣市區優化科技管理部門職責職能,積極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科技創新體系,全盟科技創新管理服務水平得到明顯提升。以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突圍”需求為抓手,圍繞前沿材料、低碳能源、生物育種、生態保護與修復、綠色低碳等領域,遴選了5個“突圍”點位、7個“培育”點位和1個“突圍”平臺、4個“培育”平臺。實行“平臺+項目”集成式引進技術、人才,促進成果資源和產業有效銜接,探索形成需求導向性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機制,目前已征集108個科技需求,正在組織評審,擬支持應用與基礎研究項目6個以上,“揭榜掛帥”項目2個以上。繼續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雙倍增雙提升”行動,持續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領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組織15家企業申報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目前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共有53家)。充分用好“蒙科聚”創新驅動平臺錫林郭勒分平臺作用,健全創新需求、要素、轉化相貫通機制,今年以來舉辦“蒙科聚”科技成果發布會2場,發布技術需求21項,科技成果 9 項,促成科技成果轉化落地2項,總投資1684萬元。
三、對旗縣區科技治理能力進行評價考核
一是制定有利于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考核體系。把技術合同成交額增速、每萬家企業法人中高新技術企業數、科技“突圍”工程年度重點任務完成率作為各旗縣區黨委、政府工作實績的考核指標。建立政府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把加大科技投入作為增強科技創新實力的重要保障。對不同主體有針對性地實施激勵性政策,努力形成財政資金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金融支撐、社會補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二是建立健全科技創新容錯機制。遵循科技創新的特點和規律,對于規范開展的科技創新活動,即使未取得預期成果,經考核評價能夠做到勤勉盡責的不作負面評價,鼓勵和保護科技創新的積極性,最大限度解放和激發科技創新的巨大潛能,營造勇于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盟將積極借鑒委員提出建議,探索引導旗縣區科協組織與科技局合署辦公,統籌科技工作力量,提升科技體制管理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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